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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8]
南财购〔2019〕3号
南昌县财政局关于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的南昌县莲塘路灯所G105银三角至广福段公路
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采购编号:JXYL2018-G1201-1)
江西联创博雅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投 诉 人:江西联创博雅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吴跃煊 授权代表:吴慧星
联系电话:1867911****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28号
被投诉人1:南昌县莲塘路灯所
联 系 人:罗志刚 联系电话:0791-85715741
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沿河北路219号
被投诉人2: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哲浩 联系电话:0791-86588356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545号红谷城投大厦11层
投诉人对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南昌县莲塘路灯所G105银三角至广福段公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JXYL2018-G1201-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3月12日向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受理该投诉后,于2019年3月14日向各被投诉人分别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我局依法对各被投诉人的书面答复和本项目采购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预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被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项“对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预中标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取消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顺延江西联创博雅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被投诉人称:
针对该投诉,我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组织了原评审委员会进行了答疑回复,评审专家一致认为:信用查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10-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时间(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一致,存在歧义,建议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供应商称:
1、本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行政处罚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处罚内容为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至2018年4月13日处罚时间届满。
2、招标文件中关于信用查询的时间节点超出三年,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三年内的时限有冲突,但不应对中标结果产生影响。
经调查:
该项目采购预算为1360万元,于2018年12月1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标采购,于12月17日发布更正公告,于12月21日发布暂停公告,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重新启动采购公告,于2019年1月31日开标,于2月18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博雅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月19日向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3月1日对该质疑内容进行了回复。
我局于3月14日致函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经函复确认其对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日期为2015年4月13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误,现已删除。
1、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被行政处罚,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项中关于信用查询时间及使用的规定,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中标资格无效,投诉事项成立。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1项中对于信用查询时间的规定,超出了3年,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之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我局认同原评审委员会关于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建议。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南昌县人民政府或南昌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县财政局
2019年4月3日
抄送:南昌县莲塘路灯所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南昌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