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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赣财购投诉[2019]47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染色体自动扫描和图像分析系统、荧光定量PCR仪和超低温冰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TC2019070453-01)投诉处理决定
江西赛途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江西赛途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陈刚
电话:1508354****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267号胜利广场招银大厦A1410室
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0791-8869263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
投诉人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染色体自动扫描和图像分析系统、荧光定量PCR仪和超低温冰箱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TC2019070453-0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11月5日向我厅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2)产品技术指标1、正置全电动显微镜(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1.1 ICCS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品牌研究级全自动正置显微镜。电动Z轴,步进最小10nm。电动记忆载物台升降、光路电动切换、电动7位物镜转换器、电动调焦、电动光闸、电控光源管理系统;转换物镜时自动光强度调节,配置集成电动部件操控平台,TFT触摸屏。
我司质疑ICCS(IC2S)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概念是蔡司ZEISS显微镜的专利技术,招标文件中使用了蔡司品牌独有的性能参数、甚至用蔡司的专利技术作为技术指标,这本身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会有三家满足的,中标结果应该为废标!
被投诉人称:
本项目依法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负责组织进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在本项目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本项目投标报价内容、商务及技术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推荐以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深圳市瑞美德科技有限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
质疑处理阶段,我司根据质疑事项向深圳市瑞美德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质疑调查通知书”,要求提交针对技术参数ICCS专利问题作出书面解释材料及有效真实的证据材料。深圳市瑞美德科技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了书面的解释: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已经明确写明“ICCS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ICCS并非是IC2S,ICCS是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的英文简称,英文全称是“Infinity Coior、Contrast Corrected System,只要是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即可,并非蔡司显微镜独有专利,招标文件是非常严谨的,明显是江西赛途科技有限公司曲解招标文件意思,胡乱套用概念。江西赛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附件一蔡司产品彩页复印件,不是蔡司官方发布的彩页,也没有蔡司公司盖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张非官方的产品彩页不能作为事实依据。
本项目唱标内容,已依据招标文件的要约以及政府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开标记录表的固定格式公开进行唱标。其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同样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了公示。
通过调取该项目评审报告,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设定的三家供应商满足,你单位要求“告知品牌参加本次投标”的诉求,无法律支持,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你单位质疑函提出的ICCS(IC2S)概念是蔡司ZEISS显微镜的专利技术的问题,所提供的是相关的彩页的复印件来作为证据材料。从法律概念上理解官网数据或宣传资料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为此,仅以产品彩页复印件的内容,认定ICCS是蔡司ZEISS显微镜的专利技术,证据不充分。为此,你单位提出“本次招标结果应予以废标处理”的诉求,缺乏事实依据依据,不予支持。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ICCS(IC2S)概念是蔡司ZEISS显微镜的专利技术或蔡司产品的独有技术,不可能有三家满足此条招标参数。通过调阅本项目评审报告,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发现有三家供应商所投不同品牌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设定的“ICCS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指向特定的技术和产品的情形。且被投诉人向我厅提供了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ICCS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的说明函,明确表示ICCS并非是IC2S,ICCS是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的英文简称,只要是无限远色差、反差校正光路即可,并非特指蔡司公司的专利技术IC2S。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2日
抄送: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