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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2]
南财购〔2020〕2号
南昌县财政局
关于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的南昌县电教站
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采购编号:NCXZFCG2019-275526ZB)
江西汉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 诉 人:江西汉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龚亦琦 联系电话:1507091****
联系地址: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芳草路894号
被投诉人1:南昌县电教站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716169
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338号
被投诉人2: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988252
联系地址: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28号
投诉人对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的南昌县电教站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编号:NCXZFCG2019-275526ZB)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12月12日向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受理该投诉后,于2019年12月23日向各被投诉人分别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我局依法对各被投诉人的书面答复和本项目采购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1、招标文件第39页基本参数中提出的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参数第1、2、3、4点与华三官网中所示交换机所描述的产品形态及对应的性能指标等完全一致,排斥了其他网络设备。
2、招标文件第39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的要求第6点,与H3C官网对应的产品形态描述及对应的功能特性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3、招标文件第39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的要求第8点,与H3C官网对应的产品形态描述及对应的功能特性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4、招标文件第39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的要求第13点,与H3C官网对应的产品对应的功能特性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5、招标文件第40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城域网核心防火墙的参数要求第1点,明显为某个特定厂商设备量身打造,具有倾向性。
6、招标文件第57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核心交换机1的要求第1、2点,与H3C官网对应的产品形态描述及对应的功能特性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7、招标文件第71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核心交换机3的要求第7点,与H3C官网所宣传的功能特性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8、招标文件第72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接入交换机的要求第1、2点,与H3C官网所宣传的功能特性指标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9、招标文件第91-92页评分办法对教育城域网设备二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的要求第1点,与H3C官网所宣传的功能特性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10、招标文件第94页评分办法对教育城域网设备六安全感知平台第3点,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而不是和招标文件其他评分项一样提供工信部下属测试机构的检测报告,具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11、招标文件第95页评分办法中技术评分对核心交换机1的要求第1、2点,只有华三支持此项技术,具有明显倾向性。
12、招标文件第95页评分办法对教育城域网设备九核心交换机3的要求第2点,明显指向H3C的产品。
13、投标文件评分办法对教育城域网设备负载均衡设备、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核心交换机1、核心交换机3的评审依据要求提供工信部下属测试机构并标有CNAS和CTTL标识的检查报告,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14、招标文件第57页采购内容及基本参数要求对核心交换机1以及核心交换机2的参数要求第8点,与华三官网中所示交换机选配指标等完全一致,具有明显的指向性。
被投诉人称:
1、对于投诉事项第1、2、3、4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华为CE12808/CE16808、锐捷RG-N18010-X、H3C S12508X-AF/S10508X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2、对于投诉事项第5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天融信防火墙系统V3NGFW4000-UF/山石HillstoneSG-6000-X6150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3、对于投诉事项第6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华为S7706、锐捷S7808C、H3C S7506E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4、对于投诉事项第7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华为S7703、迪普DPX8000-A3、H3C S7503/S5560X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5、对于投诉事项第8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华为S5720-28P-LI-AC、锐捷RG-S2928G-EV3、H3C S5130S-28P-EI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6、对于投诉事项第9点,该评分要素为加分项目,非实质要求,且只加1分,不存在倾向性。
7、对于投诉事项第10点,该评分项只要求提供第三方评测报告,是为了验证系统功能是否具备,不需要制定特定的检查机构。
8、对于投诉事项第11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华为OSN产品、中兴ZXMPS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9、对于投诉事项第12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华为CE12800系列产品、锐捷N18000-X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10、对于投诉事项第13点,CNAS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该组织具有权威性,CTLL为国家认监委中国强制性认证检测机构,也是非常权威的测试机构,诸如华为、锐捷等很多厂商均在此机构进行测试,不存在厂商的倾向性。
11、对于投诉事项第14点,经我方市场调研,华为S7700系列、迪普DPX8000系列、H3C S7500E等产品均可满足参数要求,不存在倾向性。
经调查:
该项目采购预算为2900万元,于2019年11月2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招标采购,于2019年12月16日开标,中标供应商为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797.1916万元。江西汉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12月6日向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质疑函,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2月9日对该质疑内容进行了回复。
因该项目专业性较强,且大部分属于对采购需求的投诉,我局要求采购人南昌县电教站组织相关专家对投诉内容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论证意见。专家组论证意见为:综合本项目开标、评标情况,且随机抽取实质响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有四个品牌参与了该项目的竞争,因此,该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不具有指向性。
1、经仔细查阅采购人提交的书面证明材料及专家组论证意见,并查阅本项目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项目有四个不同的品牌经评标专家认定符合招标文件相关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可专家的论证意见,该项目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不具有指向性,投诉事项第1、2、3、4、5、6、7、8、11、12项不成立。
2、投诉事项第9项属于加分评审因素,与项目的需求具有相关性,且不属于以特定的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因此,我局认为不具有倾向性,投诉事项第9项不成立。
3、投诉事项第10项属于加分评审因素,与项目的需求具有相关性,评审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未违反相关的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属于合理要求,我局认为不具有倾向性,投诉事项第10项不成立。
4、投诉事项第13、14项未进行质疑,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你公司的投诉。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南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9日
抄送: 南昌县电教站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南昌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