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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南财购〔2020〕19号
南昌县财政局关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江西分公司代理的南昌县人民医院新建
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采购编号:TC209X00J)
南京彩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 诉 人:南京彩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张德前
授权代表:梁金波 联系电话:1590515****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天赋广场22栋316室
被投诉人1:南昌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729919
联系地址:南昌县莲塘镇向阳路199号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1-86370205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大道890号1104室
投诉人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代理的南昌县人民医院新建污水处理项目(采购编号:TC209X00J)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9月28日向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受理该项投诉后,向各被投诉人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我局依法对各被投诉人的书面答复和本项目采购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该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但根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医院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属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范畴,该项目设置的资格条件与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被投诉人称:
因本项目建设的内容包含了设备房、污水池体等构筑物,以及围墙道路、防雷照明、电气等建筑工程,医院废水处理设备及安装仅为采购内容的其中一部分,如设置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无法满足整个项目的建设需要,因此设置为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满足本项目要求。
经调查:
南昌县人民医院新建污水处理项目采购预算为927.4979万元,于2020年9月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9月2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方为江西融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898.16万元。南京彩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9月8日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提交质疑函,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于9月14日对质疑内容进行了回复。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属于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属于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经查阅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本项目除包括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专业施工外,还包括了设备房建设、污水池体、以及围墙道路、防雷照明、电气等建筑工程施工,因此,该项目设置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资格条件较为合理,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你公司的投诉。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南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或者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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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南昌县人民医院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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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