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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一、项目编号:JXTC2020010471
二、项目名称:南昌航空大学2020年度航制学院高性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沪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9号B座1601室
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四、基本情况
南昌航空大学2020年度航制学院高性能服务器采购项目(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设备)(项目编号:JXTC2020010471),采购条目编号:赣购2020J000369283;采购预算(人民币):17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2020年9月26日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10月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七楼706室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认,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了结果公告,成交单位为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9日投诉人针对成交结果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被投诉人2020年10月28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11月16日向我厅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一、预中标方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的产品“广州五舟S825G3”可能存在虚假响应谈判文件。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第4条“硬盘……,最大支持硬盘数量:≥26块2.5寸硬盘,支持≥24块正面插接的热插拔NVMe PCI-E SSD固态硬盘”。
二、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第14条“远程管理:……配置前置专用USB管理口。”
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第16条“性能分析工具:提供与服务器同一品牌的原厂性能分析软件一套,软件无需在被分析服务器上安装代理程序,并收集磁盘I/O,吞吐量,容量,CPU,内存使用率,延时,队列深度,读写比等指标,支持windows,linux系统。”
被投诉人称:
项目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并未认定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经核查,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谈判响应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中针对“广州五舟S825G3”的技术规格均响应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了制造商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服务器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以佐证。
在质疑问题调查核实期间,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服务器参数确认函原件,同时提供了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质疑事项作出的回应函。综上所述,投诉人提出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广州五舟S825G3”不符合技术要求可能存在虚假响应的质疑,均来自制造商网站及宣传彩页相关的内容和数据,从法律概念上理解官网数据或宣传资料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此外,投诉人在质疑期间,并未提供投诉书所附的证据“厂商盖章的S825G3型号不符合招标参数的彩页、报价单”,中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服务器参数确认函及回应函,针对质疑事项分别进行了说明,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竞谈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投诉人仅以产品宣传彩页及厂商未针对本项目技术要求而出具的报价单内容作为佐证材料,无法证明中标产品虚假响应谈判文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二、三“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竞谈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问题。经查,预成交供应商江西省荣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加盖制造商广州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的服务器参数确认函、回应函原件,以及服务器取得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竞谈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投诉人提供的彩页及报价单不足以证明预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技术要求。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加强履约验收,并可邀请投诉人共同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