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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一、项目编号:JXBJ20121335601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池配套设备(水质处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海润德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湖滨路与祥和路西北角企业总部1408
被投诉人: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公共配套中心3#商业楼店面112-113室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体育局的委托,对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池配套设备(水质处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BJ20121335601)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10月13日招标发布公告,采购活动于2020年11月3日在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中标公告于2020年11月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诉人对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池配套设备(水质处理)项目(招标编号:JXBJ20121335601)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12月4日向我厅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一、本次招标评审不够严谨,有失公正,评审结果偏差大,存在有偏向或排斥的行为。
二、回复函中评审结果把我司提供的所投产品有国家认可是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不作为加分项,属于不合理克扣和排斥的行为,并且把中标单位的检测报告作为加分评审存在指定性,有失公正招标行为;回复函中我司提供的所投产品有国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没有CMA标识,是因为本检测未有国家的法定依据,而是从企业标准作为检测的依据,那么中标单位的检测报告是否具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检测(验)报告,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是国家标准为依据的,如若不是,中标单位有伪造或者谋求、骗取中标的行为。
三、根据中标公告中中标单位北京碧波晟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响应、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回复函中中标单位提供商标注册不能够体系中标单位就有生产的能力。
被投诉人称:
一、已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就质疑事项进行答疑并对投诉人作出答复,说明其得分情况。
二、根据招标文件“全自动溶氧精滤机”加分指标评审依据: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得分。投诉人仅提供了所投“全自动溶氧精滤机”由深圳市优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此检测报告上没有CMA标识,也没有提供该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及答疑过程均认定此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不给予加分。
三、贵单位的质疑函反映的“北京碧波晟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北京碧波晟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并不生产毛发过滤器、消毒剂投加系统、PH值调查整系统、板式热换器、温控系统、水质检测仪等。质疑的依据为中标单位公司官网和国家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为证据材料。从法律概念上理解官网数据或宣传资料只能作为参考,国家企业信息查询系统也不能查询企业的产品明细,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况且,制造商往往出于维护其新产品的机密和竞争力,并非所有的产品型号都放在官方网站上或宣传资料上。为此,仅以相关查询来认定“拟中标供应商不能生产本次招标产品”,证据不充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本次招标评审不够严谨,有失公正,评审结果偏差大,存在有偏向或排斥的行为”的问题。经查,评标委员会就此质疑事项进行了核实并作了排序对比,但新排序的结果未对该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被投诉人已将核实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详细答疑。投诉人自行估算得分情况,不足以支持该项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回复函中评审结果把我司提供的所投产品有国家认可是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不作为加分项,属于不合理克扣和排斥的行为,并且把中标单位的检测报告作为加分评审存在指定性,有失公正招标行为;回复函中我司提供的所投产品有国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没有CMA标识,是因为本检测未有国家的法定依据,而是从企业标准作为检测的依据,那么中标单位的检测报告是否具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检测(验)报告,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是国家标准为依据的,如若不是,中标单位有伪造或者谋求、骗取中标的行为。”的问题。经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符合采购需求。投诉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审依据要求。CMA为“中国计量认证”的简称,是省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的认证及评价。有CMA标识的检测(验)报告是对社会出具的公正数据,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三“根据中标公告中中标单位北京碧波晟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响应、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回复函中中标单位提供商标注册不能够体现中标单位就有生产的能力。”经查,中标供应商的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消毒设备、污水净化设备、水族池过滤设备等内容,其所投产品由其委托生产厂家代加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条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