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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一、项目编号:HW20103-1
二、项目名称: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二楼智慧会议室改造项目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金域名都
被投诉人:江西好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凯旋广场10号写字楼3楼
四、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受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二楼智慧会议室改造项目(招标编号:HW2010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公告于2020年11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采购活动于2020年12月8日在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结果公告于2020年12月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诉人于2020年12月17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0年12月22日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复,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年12月25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经依法审理,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评分有误,与实际不符。要求核查评分情况和评标过程。
被投诉人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已告知对方评审得分与排序。经查阅评审材料,对方的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的分值汇总计算没有错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方的质疑事项不属于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的情形。对方要求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不符合此项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评分有误,与实际不符”的问题。经查,评标记录显示投诉人的总得分为82.47分,排序第三名。未发现评审过程有违法和需要重新评审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