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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龙财购投诉〔2021〕2号
一、项目编号:JDGR2020-LN-G011-1
二、项目名称: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龙南市妇幼保健院和东江乡卫生院)信息智能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赣州联源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52号滨江小区D栋8#车库
被投诉人1: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南市龙洲安置区A排132号(明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二楼)
被投诉人2: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龙南市龙翔大道
四、基本情况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龙南市第二人民医院(龙南市妇幼保健院和东江乡卫生院)信息智能化项目(项目编号:JDGR2020-LN-G011-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0年12月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采购活动于2021年1月18日进行,结果公告于2021年1月2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诉人于2021年1月12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1年1月18日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复,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3页一、投标邀请中(五)投标人资格要求:6、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被投诉人1用此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控制投标人的准入门槛,来达到排斥和限制供应商竞争的效果,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严重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2:所投核心交换机设备支持PRPP、ERPS和RPR等环网技术,收敛时间可达50ms以内;支持多业务融合板卡,能够与设备耦合无需外部连线,支持内联端口备份提升可靠性,支持部署Windows Server;全部满足的得3分。(评审依据: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原件评审现场查看,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二、关键产品先进性(46分)中的15、前置放大器(2分):具有五路话筒(MIC)输入,3路标准信号线路(AUX)输入,2路紧急线路(EMC)输入;第5个话筒(MIC5)具有最高优先、强行切入优先功能;MIC5和EMC最高优先权限功能可提供拨动开关交替选择,全部满足的得2分。(评审依据: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厂商公章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原件评审现场查看,未提供、提供不全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分)。“前置放大器”设备要求的加分项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并且明显是排斥潜在投标人,已经违规违法。
被投诉人1称:
一、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路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音响控制、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属于建筑智能化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必须设置相应的施工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通知规定,本项目的建设规模达到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为资格条件。此资格条件是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未违反相关规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曲解了国家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导精神,若依据投诉事项的逻辑理念,所有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设置了建筑工程相关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均属于排斥和歧视中小微企业的情形?本项目确属政府采购项目,也无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不可设置建筑工程相关的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政府采购设计、勘察、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以及其他需要行政许可的采购项目,均需要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行政许可。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设置均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合法性论证,通过对相应商品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国内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优力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飞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核心交换机设备能够达到核心交换机设备加分点的功能要求,该加分项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设置均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合法性论证,通过对相应商品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国内有长沙音之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希雅科斯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捷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前置放大器能够达到加分点的功能要求,前置放大器设置的加分项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
被投诉人2称:
一、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音响控制、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属于建筑智能化工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通知规定,本项目的建设规模达到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根据龙市府办批〔2020〕273号文件的精神,因信息智能化项目包含土建工程,在实施政府采购时,须至少有一名工程专业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据此,设置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此条件是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未违反相关规定。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设置均经过市场调研和合法性论证,根据代理公司通过对相应商品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国内至少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优力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飞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生产的核心交换机设备能够达到核心交换机设备加分点的功能要求,该加分项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设置均经过了市场调研和合法性论证,根据代理公司通过对相应商品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查询确认,国内至少有长沙音之圣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希雅科斯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捷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市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生产的前置放大器能够达到加分点的功能要求,前置放大器设置的加分项有充分的市场竞争,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1的问题。经查,被投诉人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为资格条件,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而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2、3的问题。经核实,招标文件中核心交换机、前置放大器设定的加分项有多个品牌满足加分条件,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人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赣州市财政局或龙南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龙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南市财政局
2021年2月9日
龙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