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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关于上饶市信州区政府大院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SR2021140020)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区政府大院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XTCSR202114002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饶信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沿河中路渡口南街六栋二单元201号
法定代表人:熊玮
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饶市凤凰西大道7号万嘉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韩旭文
四、项目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上饶市信州区政府大院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SR2021140020)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进行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02月7日受理,经依法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本项目的保洁和绿化服务都是在信州区政府大院内,(1)、针对本项目保洁和绿化服务,不需要配备“10吨以上的燃油洗扫车、6吨以上的专业洒水车”等大型车辆,这种大型车辆在环卫服务中才用得到,这点不合理;(2)、本次采购要求中并未采购室外路面养护服务,配备国内一线品牌道路路面养护车是明显不合理。(3)、提供所需车辆的发票日期特指近三年以内也不合理,车辆的使用年限远不止三年,三年以前购置的应该也可以。
投诉事项2: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已经取消了很多证书的认证和发放。经公安部门咨询,二级保安技师就是大部分省份都没有发放的证书,用个别省份的证书来作评定条件就不合理。该项目所需的人员证书所占分值是33分,技术方案才7分,明显也是不合理。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对违规事项进行变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查明:2021年1月19日,被投诉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上饶市信州区政府大院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TCSR2021140020)的采购公告。2021年1月27日,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向投诉人作出《答复》并依法送达。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机关于2021年2月9日组织行业专家对以上投诉事项进行了综合调查,调查意见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路面养护需求。
2、“二级保安技师证”只在北京、上海、浙江、湖北、河北等几个省份发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基于专家意见及本机关调查结果,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根据本决定修改招标文件后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或上饶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饶市信州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