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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贵州美星商贸有限公司: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贵州美星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B组团19-1-14-1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邓娟
联系电话:1809607****
被投诉人1:江西沁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竹山路111号
法人代表:杨凤莲
联系电话:1522794****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1年5月8日对江西沁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抚州市实验学校体艺馆中央空调系统第二次项目 (项目编号:JXQH2021-FZ-008-1)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按政府采购投诉程序于2021年5月2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于当日受理。受理后,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件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根据投标文件售后体系此项规定:制造厂家的售后服务机构至少有6名售后维修人员并提供6位维修人员的制冷维修证、电工证和截止投标前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料,满足的10分,不满足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制作厂家的售后服务机构至少有6位售后维修人员制冷维修证、电工证和社保证明资料原件佐证得分。
投诉事实依据:根据我方委托开标人在开标现场并未看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完成后,归还供应商提供的6位维修人员的制冷维修证、电工证和截止投标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佐证资料。
被投诉人答复: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我方与任何一位专家都不认识,5位专家一致是按招标文件内容评审江西合弘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原件佐证得分,而贵州美星商贸有限公司、抚州市迅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原件佐证,在专家评审报告中也已注明。
同时采购单位是在采购办监管员、交易中心监管员的见证下于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江西省政府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江西沁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不知晓,5位专家均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投标公司文件评审,江西合弘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有提供原件佐证得分,而贵州美星商贸有限公司、抚州市迅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售后维修人员证书原件,故不得分,在专家评审报告中也已注明。
三、调查认定情况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于5月26日依法将投诉书副本发送至被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抚州市实验学校和江西沁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调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资料和监控录像等相关材料,现将核实情况认定如下:
评审专家委员会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进行评审,专家一致评审江西合弘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原件佐证得分。投诉人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你公司的投诉。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抚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财
政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