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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财字〔2021〕50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XJJX-GK-2021-001
二、项目名称: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16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验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特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55号
被投诉人: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荟萃中央39栋702室
四、基本情况
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16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验设备项目(招标编号:CXJJX-GK-2021-0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该项目招标公告于2021年7月6日发布,投诉人于2021年7月12日对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21年7月20日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复。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1年7月2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经依法对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本投诉案。
投诉人称:
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CNAS证书与投标产品用户实际需要无关,和合同履行无关。
2、招标文件中基本需求有27条,招标文件规定此27条为最低需求,必须全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就作为无效投标,据了解目前能够满足这27条基本需求的只有深圳迈瑞1家,该条款具有非常明显的倾向性,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而回复函仅仅是笼统的说超过3家,没有依据。
被投诉人称:
1、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确定的权威认可机构,职能是统一实施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经CNAS认可的实验室具备国家及国际通行标准的量值溯源能力,可针对终端用户的检测结果,通过一条不间断的溯源链溯源至国家及国际标准的参考方法(或参考物资),从而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国内主流厂家均具有经CNAS认可的参考实验室或标准化实验室。采购需求要求生产厂家具有CNAS认可的标准化实验室,具有溯源体系。能同时具备CNAS认可的标准化实验室和溯源体系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无疑是质量优异,市场认可的产品,双项要求也是为了能够采购到质量优异,性能卓越的产品。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通过对市场的调研了解,符合本项目基本需求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远大于三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且本项目制定的基本需求没有歧视性、排他性,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第十一条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的问题。采购人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CNAS证书符合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即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二的问题。经了解,本项目于2021年7月28日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电子化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共有三家,经过专家评审,三家供应商的基本需求都符合要求,并不仅仅是投诉人所说的符合本项目基本需求的只有深圳迈瑞1家,再者就投诉人特指的CNAS证,通过查询,到目前为止我国获得CNAS认可的医学参考实验室共21家,其中企业医学参考实验室有15家,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完全可以满足开标要求。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金溪县人民政府或抚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6个月内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金溪县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