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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一、项目编号:HXCTJA-202108
二、项目名称:井开区官山头安置房小区配电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吉安中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青原区文勤华庭9栋2单元101室
被投诉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安市青原区梅苑小区B5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井开区官山头安置房小区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质疑答疑不满意,于2021年8月19日向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采购办进行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中关于技术评价中产品技术要求欧式箱变、高压关柜或环网柜等为同一厂家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二: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2.4: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含)以上”设置不合。该项目为10KV配电工程,依照相关规定,电力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需三级,承装(修、试)资质需五级即可。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产品技术4第1条:要求投标人提供与省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合作电线电缆检测实验室合作协议作为加分项存在倾向性和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办就投诉的内容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质疑及投诉资料组织了专家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意见如下:
1、关于投诉事项一:
技术评价中产品技术要求欧式箱变、高压关柜或环网柜等为同一厂家设置不合理的投诉。鉴于在国内众多品牌厂家中,不存在欧式箱变、高压关柜或环网柜为同一品牌现象,可能有部分小生产商采用贴牌或OEM的生产,但难以保证产品质量,为采购到优质产品,建议调整此方面内容。该投诉事项成立。
2、关于投诉事项二:
关于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需四级
(含)以上资质”设置的投诉。经核,本项目为10kv配电工程,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应适当降低,满足项目要求即可。该投诉事项成立。
3、关于投诉事项三: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与省或市级以上质
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合作电线电缆检测实验室合作协议作为加分项的投诉。因有合作协议并非代表其产品具有优越性,此加分项设置不合理,建议调整。该投诉事项成立。
基于专家以上意见和采购办的调查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一、二、三均成立。
综上,本机关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暂停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依法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经开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