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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一、项目编号:JXGZ2022-JX-C003
二、项目名称: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二期建设台柜等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澳美实验室系统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研路3号1栋301、302、303、304房
被投诉人:江西赣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8号宋城壹号A8栋西座209室
相关当事人1:赣南医学院
地址: 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相关当事人2:湖南省乘大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6号湖南天牌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101号
四、基本情况
赣南医学院委托江西赣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赣南医学院黄金校区二期建设台柜等项目(项目编号:JXGZ2022-JX-C003),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2年12月11日发布,2022年12月20日开展评审活动,2022年12月23日发布采购成交公告。投诉人依法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1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项目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未履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主要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耐腐蚀操作台和低能耗防腐排毒柜的台面板检测报告为虚假伪造材料,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经查:本机关于2023年2月2日通过工作邮箱向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发送了《关于协助核实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的函》、2023年2月3日通过邮政快递分别向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检测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发送了《关于协助核实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证明材料的函》。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回复称“报告SDHL2007021899FT(2020年08月04日出具)与我司出具的报告内容一致”;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回复称“中心编号WT2019B01B01599和WT2019B01B01600共两份检验报告复印件与我中心存档报告不一致”;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回复称“编号SHHL1906033014FT-CN(日期:2019-07-04)的检测报告是由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与原始报告一致,但已被作废(客户申请出具了修改报告,原报告作废),现行有效的报告编号为SHHL1906033014FT-01-CN(日期:2019-07-19)”;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检测有限公司回复称“报告编号O0756/Q220509-001;样品名称:实验室陶瓷台面板的检测报告不是我司出具的”。综上,中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共提供了5份台面板检测报告,经发函核查,其中一份真实有效、一份为无效证书、三份为虚假证书。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合同,采购人在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