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吉财购投诉[2023]18号)
[2023-09-11]
一、项目编号:JXTC2023170048-(01-05)
二、项目名称:2023年吉安市财政局绩效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6号楼1层102
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迎宾大道6号13幢10-01号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2023年7月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8月3日开评标。投诉人于2023年8月4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2023年8月8日被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2023年8月8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0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所查明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等法律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吉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安市财政局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