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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赣财购投诉〔2023〕50号
一、项目编号:JXGT2022218-2
二、项目名称:江西公安大数据平台通用应用服务层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厦门数据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号702室A单元
被投诉人: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1003室
相关当事人1:江西省公安厅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凤凰北大道997号
相关当事人2: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苑大道(创业大厦)3楼
四、基本情况
江西省公安厅委托江西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江西公安大数据平台通用应用服务层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GT2022218-2),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3年5月28日发布,于6月19日开展了评审活动,于6月29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投诉人依法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7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审查后依法受理,并向被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目前,该采购项目已发布结果公告,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所称投诉事项一、二,主要是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导致投诉人被错误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问题。经查,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开标及评标24.2评分细则中关于商务部分的评审内容载明:“投标人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商务条款’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无效投标。(评审依据: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部分商务要求中2、售后运维服务要求2.2载明:“投标人提供的驻场运维服务须包含7*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质保期内单个应用驻派现场维护人员不低于2名(须提供开标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其中1名须具有相关中级或以上专业证书,包含但不限于软件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采购文件对“专业证书”有实质性需求,但未发现上述售后运维服务要求和评审细则的商务条款符合性评审中需提供佐证依据等相关内容。查看投标人投标文件,已按评分细则商务条款中符合性评审依据提供了“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并作“正偏离”响应,也按售后服务要求提供了社保缴纳凭证。查看评审报告附件,包含投诉人在内的两家投标人的《无效文件通知书》中载明:“未按售后运维服务要求提供驻场人员专业证书”。采购文件的瑕疵导致投诉人与评审委员会存在不同含义理解,就此情形亦未及时终止评审。评审专家未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查看相关当事人1的答复材料载明,相关当事人1已与相关当事人2于2023年7月24日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并已开始履行,同时附有相关履行材料。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
上述事实依据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答复材料等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成立。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