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水县农村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
[2024-05-17]
投诉处理决定书 吉水财购投诉﹝2024﹞3号
一、项目名称:吉水县农村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赣和新政采字JS【2024】001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赣州云冠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华鑫小区4栋2单元505室
法定代表人:钱文明
授权代表:钱文明 联系电话:15970140661
被投诉人: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滨江三期8栋1单元301
联系人:刘茜茜 联系电话:15770699980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3月2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采购公告,代理机构2024年4月6日收到赣州云冠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对吉水县农村环卫一体化作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代理机构于4月9日对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4月25日向吉水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本机关处理依据及决定
根据所查明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吉水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