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吉财购投诉〔2024〕5号)
[2024-07-04]
一、项目编号:JXRC(JA)-2024-CG09-1
二、项目名称:录播教室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凯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西山住址镇城塘村斜里自然村11号
被投诉人: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01号2楼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4年5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公告,6月7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6月11日公告中标结果。投诉人于2024年5月21日,向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 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6月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在我方的质疑一中招标代理公司对我方的质疑答复没有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招标代理回复满足招标要求的几个品牌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2:招标代理公司对我方的质疑答复没有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招标代理回复满足招标要求的几个品牌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所查明事实,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吉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原区人民法院或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安市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