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10-22]
投诉人:江西凯尔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兆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万寿路个人经济企业办公大楼007号
被投诉人1: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女士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01号2楼
被投诉人2: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周金鹏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1号
投诉人对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录播教室系统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9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19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录播教室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XRC(JA)-2024-CG09]-1
该项目于2024年5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公告,6月7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6月11日公告中标结果,8月22日公告中标结果变更。投诉人于2024年8月23日,向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投诉事项及被投诉人答复
投诉事项1: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不规范发布公告。
投诉事项2: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中心联合品牌(希沃、联想)供应商,量身制定倾向性、排他性的招标文件,与意向投标人串标,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公平竞标的机会,破坏营商环境。
投诉事项3: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中心提供虚假品牌参数确认函。
三、事实查明与认定
经本机关调查,并组织投诉人质证,事实查明与认定如下:
投诉事项1:投诉人提出应公布剩余公司的排序的投诉事项缺乏法律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关于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中心联合品牌(希沃、联想)供应商,量身制定倾向性、排他性的招标文件的投诉事项,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4日对该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投诉处理决定书文号为吉财购投诉〔2024〕5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机关对该投诉内容不再予以受理。关于与意向投标人串标的投诉事项,未有证据证明该项目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3缺乏事项依据,投诉事项3不成立。
四、处理决定
根据所查明事实,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2中关于量身制定倾向性、排他性的招标文件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中关于串标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吉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原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法院)或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安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