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11-06]
一、项目编号
ZYLHCG2024-JJ-GK003
二、项目名称
九江市卫生学校实训中心生命科学馆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河南恒之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06号1号楼4单元4层49号
投诉人2:深圳国匠云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稼先路2000号有所为大厦401-04
被投诉人1:九江市卫生学校
地址: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三期盯水路以东、港城大道以南、港兴路以北、永兴路以西
被投诉人2: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9号1-2、4-7层写字楼
相关供应商:郑州市洪宇医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南路大学科技园13栋18楼东南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诉讼。投诉人1第一次投诉事项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技术优越性评审依据不合理;投诉事项二,商务评分第4项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对中小企业构成歧视性或限制性;投诉事项三,核心产品未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证明文件;投诉事项四,采购文件条款编制规范不合理。投诉人1第二次投诉事项一,评标委员会实行差别评审;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编制不合规;投诉事项三,招标工程清单编制不合理;投诉事项四,代理公司并未对“郑州市洪宇医教设备公司”提供虚假响应参数这一条未给予明确回复;投诉事项五,中标方“郑州市洪宇医教设备有限公司”综合得分100分。投诉人2投诉事项一,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虚假响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三,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骗取中标;投诉事项四,中标供应商与多家供应商存在明显关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人1、2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九江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