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万财购投诉[2024] 7 号)
[2024-11-08]
万安县财政局关于万安县委党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厨房设备类)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如翔政采字WA[2024]14号
二、项目名称
万安县委党校新校区设备采购项目(厨房设备类)
三、投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白兰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1708
被投诉人1:中共万安县委党校
被投诉人2: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南昌坤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该合同已履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万安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