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财购投诉〔2025〕1号
[2025-01-08]
干财购投诉〔2025〕1号
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北京云深文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因不满意余干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对余干县2024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编号:YGCXZFCG-2024-029#)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已于2024年12月26日收悉。经初步审查,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的要求,本局于2024年12月27日已发出《政府采购投诉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书面通知你单位进行补正。在补正期间,你单位未补正投诉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余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六个月内向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余干县财政局 2025年 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