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吉财购投诉〔2025〕5号)
[2025-02-28]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XSD2024-CG-008-2
二、项目名称
吉安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运营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11号院中国专利大厦17层
被投诉人1: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
被投诉人2:江西新生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177号绿地会展大厦二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高航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之一主楼2414-2416单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单位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广东高航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标方法(三)商务标评审 企业实力”要求中的“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导航基地或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这一资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该事项导致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发生了变化,影响了采购结果,广东高航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安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