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赣市财购诉字〔2025〕6号
[2025-03-11]
赣市财购诉字〔2025〕6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JXYC2024-GZ-G010
二、项目名称: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声、光、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炽灿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厦滘南路35号(临时)厦滘商厦1号楼13层1322室
被投诉人1: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内
被投诉人2: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科产业园19号楼202室
中标供应商:天创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799号佳海产业园155栋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4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江西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声、光、像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XYC2024-GZ-G010)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附电子化招标文件)。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案涉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篮球馆灯具的第(2)项、第(4)项评分项,即“(2)篮球馆灯具通过中性盐雾测试,测试时间不低于2200小时;全部满足的得1分;(4)应急灯具涂层在自然气候暴露试验12个月后,变色0级、粉化等级0级、开裂等级0(SO)级、起泡等级0(SO)级、长霉等级0(SO)级、生锈等级0(S0)级,全部满足的得1分,其中一条不满足不得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此项目招标挂网后报名投标的潜在合格投标人根本无法在投标时间内合法、合规地提供到2200小时的中性盐雾测试,更别说长达一年(12个月)的应急灯具涂层在自然气候暴露试验,这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技术部分音频扩声系统的第2项、第3项评分项,即“2、所投网络1/0处理器(数字音频处理器)产品具有多源音频程序自主软件的得2分;具有控制系统自主软件的得2分;具有效果控制系统自主软件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3、所投无线放大器产品具有助理系统自主软件的得2分;数字手持话筒产品具有音频输入系统自主软件的得2分;数字电源时序器产品具有采集管理系统自主软件的得2分;智能混音器产品具有采集管理系统自主软件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属于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系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人本次提起的所有投诉事项均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广州炽灿贸易有限公司本次提出的所有投诉事项均成立。
二、鉴于案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案涉项目利害关系人认为该项目采购合同的履行给其造成了损失,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