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9]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当事人: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市濂江南岸3区56号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35TM662K
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检查组对你公司2020-2021年度代理的两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反馈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评分设置与采购项目需求不符、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五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第六十八条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一次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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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