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4]
赣财购罚决〔2023〕3号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899号慧谷产业园4号楼第三层304室
一、违法事实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11号)的要求,经检查,发现检查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一)水文监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吸纳社会化服务管理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JC-ZFCG2021-003)
1、存在问题:技术评审中“服务方案”、“应急处理方案与能力”的评审因素属于未量化细化,属于“评审标准未量化”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路面前端图像监控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编号:JXJC-ZFCG2021-005)
1、存在问题:技术评审中“项目保障”、“技术方案”主观分未量化细化,属于“评审标准未量化”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2、存在问题:“商务分中以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资质作为加分项,属于变相设置供应商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3、存在问题:企业业绩的评审设置每100公里加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三)项目名称: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金融业务综合技能平台软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JC2021-015)
1、存在问题:评审方案”未量化细化,属于“评审标准未量化”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2、存在问题:商务评分中“竞赛技术支持证”与采购需求或合同履行无关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四)项目名称: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区块链金融应用平台软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JC2021-016)
1、存在问题:评审方案”未量化细化,属于“评审标准未量化”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2、存在问题:“商务评分中“竞赛技术支持证名”与采购需求或合同履行无关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二、处罚决定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警告。
三、权利告知
当事人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