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3]
当事人:江西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ADBBH1K
法定代表人:袁泽淞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双子塔A1栋506室
一、违法事实
本机关在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明你单位在以下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江西省石头坪离子型中重稀土成矿作用与绿色采选技术实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Z2022-11-006G)中,业绩评分项“承担过地质科研项目或区域地质调查或矿产地质调查类似业绩且通过成果评审。每提供1项加2分,最高加20分”的设置,限定特定行业的业绩,且对业绩分过高,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八项规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违法情形。
上述事实有采购文件为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处罚决定和依据
本机关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在收到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享有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单位提交了陈述、申辩的材料,但未申请听证。
经本机关研究决定对你单位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权利告知
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联系电话:0791-87287799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