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7]
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财购罚【2020】1号
当事人:郑州奔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45LL6A0K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楼11层1121
法人代表:董亮亮
授权人代表:董宝森
地址:抚州市高新森鸿科技园
联系电话:1332575****
一、 违法事实
你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参加了由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代理的抚州市东乡区畜牧水产局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DD-DX-2020-03)活动,经谈判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定为该采购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7月13日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收到了你公司的弃标函。弃标属无正当理由,该行为严重违法失信,扰乱了政府采购招投标秩序。
二、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奔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如下处罚:
取消预成交供应商资格,没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整(¥10000)上缴至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国库(缴款编码:36102920000576634987)。
三、 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60日内向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