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8]
废标决定书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坤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在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沙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ZD2019-GZ-G007)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了以下情形:
中标供应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时提供的《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加分2分要求,且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没有履行客观、公正、审慎的评审义务,致使未明显提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加分1分,导致该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的规定,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采购。
赣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