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9]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当事人:江西省润华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1550859418A
我局对你公司2020年度参与的里仁高铁新区学校学生课桌椅、铁架床、教师办公设施项目(项目编号:LNRX2020-LN-C010)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并结合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反馈你公司在该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处以千分之五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叁拾伍元整(¥7935)。请凭缴款码3607 2722 0007 1504 5738通过赣服通核缴,缴款完成后可自行通过江西省财政厅官网“非税收入收缴门户网站”打印电子票据,也可到龙南市财政局打印电子票据。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7月26日
龙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