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7]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江西省智能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
地 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346号15栋北面一层、二层
二、案件调查情况
据相关线索显示,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培训课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A2020040)存在中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况。据此,本机关决定立案并开展调查程序,包括调取证据材料、组织询问、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律文书送达等。后经核实,相关违法事实成立。
三、法律依据及决定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贰仟柒佰伍拾元(按照采购金额伍拾伍万元整乘以千分之五计算得出)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南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南昌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