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财购罚决〔2024〕6号)
[2024-08-09]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华善仁宇(江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长塘镇庙下村委裴家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华善仁宇(江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宣传项目”(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4]33号)中存在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单位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华善仁宇(江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如下:罚款317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吉安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