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0-1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季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九瑞大道199号聆湖春天1、2号楼201
二、基本情况
2024年8月8日,我局收到九江市审计局移送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九审移字〔2024〕6号)。你公司在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鼻内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BJ2022-JJ-G07203)”的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经本机关核实,你公司同江西季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机器MAC(媒体存取控制位址)地址一致,构成串通投标。
三、处罚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罚款。
九江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