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4-10-1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南昌赣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大市场一路25号鸿基商务广场A515,526
二、基本情况
2024年8月8日,我局收到九江市审计局移送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九审移字〔2024〕6号)。你公司在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2包第二次(超高倍显微镜、数字病理切片扫描仪)(招标编号:JXYX-JJ-G001B-2)”的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经本机关核实,你公司同九江洪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育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机器MAC(媒体存取控制位址)地址一致,构成串通投标。
三、处罚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10500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罚款。
九江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