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财购罚决〔2024〕14号)
[2024-12-19]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卓群俊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安城北路5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江西卓群俊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参加“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南院区八层呼吸机内科ICU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XZG-2024-041)”竞争性谈判活动,并获得该项目的成交资格,2024年10月23日,该公司向采购单位递交了成交放弃函,该公司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卓群俊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371.23元的行政处罚。
吉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