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财购罚决〔2025〕1号)
[2025-01-07]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吉安乐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鼎盛时代公馆1-1919房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采购单位吉安市保育院提交的《吉安市保育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资料核查情况说明》,反映吉安乐美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向吉安市保育院提交了《中标放弃函》,吉安乐美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吉安乐美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829.52元的行政处罚。
吉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