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0]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雅科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2888号紫鑫商务广场-2#二单元1505室
二、基本情况
江西雅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对“青原区省控市林科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KGSJA-[2024]C019-1)进行投诉的过程中,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条“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决定将江西雅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吉安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