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定南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定财购〔2024〕39号
一、项目编号:HSDN2023-DN-C003
二、项目名称:老城村旱窝安置地“三通一平”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定南县老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定南县老城镇
四、基本情况
当事人于2023年5月23日,采购了老城村旱窝安置地“三通一平”工程项目(编号:HSDN2023-DN-C003),成交人为江西俊昊实业有限公司。因该项目用地范围地类为耕地,导致不能开工建设。2024年8月15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了终止合同。
该项目用地范围地类为耕地,未进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对定南县老城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定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定南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