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1-13]
泰财购罚决〔2025〕35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泰和县气象局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杏岭村
二、基本情况
泰和县气象局在气象预警机购置项目(项目编号:JXXHH-2024-CG003号-3)中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泰和县气象局限期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泰和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