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萍乡市保育院监控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保育院的委托,就监控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要求说明 |
数 量 |
预算金额(元) |
XPX2017-266 |
监控 |
详见附件三 |
1批 |
50000元 |
(一)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三)售后服务要求:保修按厂家要求。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报出唯一不得更改的报价)、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所投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七)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中标单位交评审专家费按(赣财购{2017}21号)文件收取,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十)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7年12月13日 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保育院 联系人:陆老师 电话:1317755189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萍乡市新城路62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玲 联系电话:0799-6882187 传真:688193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玉湖东路市民中心二楼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6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中、小、微企业
1、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节能、环保产品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附件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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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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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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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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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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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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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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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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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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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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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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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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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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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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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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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详见附件三:
序号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摄像机 |
300万1/2.7”CMOS ICR红外阵列筒型网络摄像机;最小照度 0.01Lux @(F1.2,AGC ON) ,0 Lux with IR;0.014 Lux @(F1.4,AGC ON), 0 Lux with IR;快门 1/3秒至1/100,000秒;镜头 4mm, 水平视场角:90°(6mm,8mm,12mm可选);数字降噪 3D数字降噪;宽动态范围 120dB;视频压缩标准 H.265 / H.264 / MJPEG H.265编码类型 Main Profile;帧率 50Hz: 25fps (1920 × 1080,1280 × 960,1280 × 720);感兴趣区域 ROI支持三码流分别设置1个固定区域;存储功能 NAS(NFS,SMB/CIFS均支持) ;智能报警 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场景变更侦测,人脸侦测,虚焦侦测,物品遗留侦测,物品拾取侦测,非法停车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徘徊侦测,快速移动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工作温度和湿度 -30℃~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电源供应 DC12V±25%;电源接口类型 圆头电源接口;功耗 7W MAX;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50米;防护等级 IP67 |
台 |
66 |
2 |
硬盘录像机 |
可对视频画面叠加10行字符,每行可输入22个汉字 支持缩略图,拖动回放时间进度条,在回放控制条上显示当前拖动时间点的缩略图 支持报警输入触发一键撤防功能,撤防的报警类型可选(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 支持对任一录像进行添加自定义标签,单个文件最大支持196个标签,最大可以打4096个标签 支持设置图案密码,用户通过绘制图案来解锁并登录 支持视频摘要回放功能:将不同时间段的多个目标叠加在一个背景上同时回放 支持接入ONVIF协议、RTSP协议、GB/T28181协议的设备,可一键激活并添加局域网内IPC 支持2组4屏显示输出,每组包含HDMI和VGA各一个,同一组内为同源输出,两组之间可异源输出视频图像,并可分别控制进行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支持16/9/8/6/4/1分屏预览 支持4000X3000格式的高清网络视频的解码显示 支持录像打包时间1-300分钟可设置 支持双码流同时录像 支持1/8、1/4、1/2、1、2、4、8、16、32、64、128、256等倍速回放录像,支持录像回放的剪辑和回放截图功能 三年售后服务承诺 |
台 |
4 |
3 |
智能双备份集成电源 |
1.19英寸机架式,2U机箱安装于标准机柜内。产品尺寸:(长度 *深度*高度)482mm/450mm/88mm 2.设备带有RJ45网络接口,可接入网络进行集中管控。每台电源有24路DC12V输出通道, 总输出电流29A、 总输出功率350W。 3.电源内置主、备两个电源模块,备电源模块以热备份形式存在,主电源模块故障时能自动切换至备电源模块继续供电,主、备电源模块切换时间<0.1秒,当主电源模块修复后又会自动切回主电源模块。 4.每路输出通道都有PPTC限流保护措施及独立的指示灯,前端设备或供电线缆出现短路、过流故障均能及时切断通道输出且不影响其他通道,并在故障消除后会自动恢复输出; 5.单路通道额定输出电流不小于5A。 6.设备内置防雷模块,具有可靠的防雷接地保护。 7.设备应具有配套的集中管控平台软件,提供网络报警,集中管理。集中管控平台软件有电源连接状态、工作状态显示,具有设备报警时间、人员确认时间及故障修复时间等报警记录,平台软件能实时显示电源的输出电压、总负载电流和内部温度; 8.远程定时开、关机;远程分组调压、远程分组开关;液晶屏显示;具备主电源故障报警及数据异常报警,报警历史信息统一存储,支撑信息查询及下载。 9.良好的通风散热机制,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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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4 |
3.5寸监控级硬盘 |
4TB监控专用 |
个 |
8 |
5 |
32寸液晶电视 |
32寸高清智能电视,64位双核ARM cortex A53架构CPU,4色4K IPS硬屏,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3840x2160);屏幕比例:16:9;响应时间:6ms;支持WIFI、蓝牙、USB3.0、HDMI、H.265硬解码。 |
台 |
4 |
6 |
摄像机电源 |
12V2A |
个 |
66 |
7 |
摄像机支架 |
|
个 |
66 |
8 |
不锈钢防水箱 |
500*600防水箱 |
个 |
6 |
9 |
交换机 |
16口百兆交换机 |
个 |
5 |
10 |
信号线 |
(网线+电源线)二合一 |
米 |
5000 |
11 |
PVC线管 |
?25 |
米 |
5000 |
12 |
辅材 |
公牛插排,横臂杆,水晶头等 |
批 |
1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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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 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 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方。
四、 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 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 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 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 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