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梦湖和湿地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FZHX-X-2017-J018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参数 |
装修工程 |
1 |
项 |
341182.00元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三、供应商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近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证登记证或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供应商参与投标,在递交报名材料或购买标书时,若参加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则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一致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或购买标书;若参加人为公司委派人员,则需出示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经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还应当出具公司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进行审核。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fzzbt.gov.cn/)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交。(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 2017 年12月22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名称 :抚州市梦湖和湿地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5079453941
地址: 抚州市梦湖大道
代理机构: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晨
联系电话/传真:13879487888
公司地址: 抚州市汽车运输局1栋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