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远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法庭标准化信息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AYJYZX2017-X031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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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货物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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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便民自助服务系统、数字法庭系统(国产产品) |
批 |
1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6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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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国产产品) |
批 |
1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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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等 |
批 |
1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的领取: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元整(¥13800.00)(须在询价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转入集中采购机构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集中采购机构账户),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85%货款,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满一年支付10%,余5%于验收合格后满三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安远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远县安远大道中段
电话:18162198001
联系人:欧阳先生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电话:0797-3728438 传真:0797-3728661
联系人:孙女士
开户行:赣州银行安远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远支行)
户名: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86 1000 1031 0000 0110
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