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青城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该单位的胰岛素泵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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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金额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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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CZFCG2018JC-1 |
胰岛素泵(进口) |
2 |
台 |
119600元 |
1、项目编号: GQCZFCG2018JC-1
2、项目名称:共青城市人民医院采购胰岛素泵(进口)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4、采购预算:RMB1196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允许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项目招标内容:胰岛素泵(进口)采购
6、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编制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
件(或三证合一原件)(且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开标时必查),该项目的招标内容须在投标人 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磋商响应文件数量及报价: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②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按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的要求有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书面报价;第二次报价在磋商时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情况给予让利优惠,也可以保持不变。磋商小组可以酌情再与各供应商进行再次磋商。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款、运输费、保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应列入项目磋商总价中。
8、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 8年 1月10 日起至201 8年 1月16 日止(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共青城市共安大道与发展大道红绿灯交汇处(青网科技园)5栋三楼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9、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 年 1 月 22 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10、定于201 8年 1 月 22日下午13:30 时(北京时间),在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原件须当场查看,经验后当场退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2、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网站上公布,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人: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袁先生 电话: 13879255970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刘小姐 电 话:0792-4391095
邮 编:332020 电子信箱:gqcszfcgzx@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