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上饶市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按照上饶县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其电脑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脑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DSZB-2017-14
三、采购内容: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电脑1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预算132900元。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上饶县旭日南大道54号406室,上饶市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询价文件售价:200 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 :上门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U盘);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通过鼎盛公司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1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询价时间和地点: 2018年1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询价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询价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市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两仟陆佰元整(¥26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脑采购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以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为准。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户名: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2203090000056863
开户行:上饶银行城西支行营业部
十三、其它相关事项:
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公司详细了解)。
十四、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五、联系方式:
上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上饶县旭日北大道306
联系人:祝耀荣
联系电话:0793-8459549
上饶市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县旭日南大道54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3-8446088
上饶市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