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JXHF2018-FZ-003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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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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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大道与梦湖东路电子警察及安全设施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1678830元 |
3、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应答)时,必须提供投标(应答)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 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7:30 (北京时间)在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5. 询价文件售价(资料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交货期:项目必须在2018年1月31日安装调试完成。
7. 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地点:2018年1月18日9: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投标人须携带应答纸质文件为一正两副至询价现场,逾期递交无效。
8. 询价时间:定于2018年1月18日9: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携带应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抚州市南门路天和家园4栋501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参与谈判。
9.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 已购买询价文件且交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询价,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询价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建设局
详细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竹山路文化公园附近
联系人:陈先生 13970489566
市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826396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南门路天和家园4栋501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007942899
抚州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