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2]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都购2018J000042024)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就该电子显示屏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JJCS2018-DC-X001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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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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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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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
2台 |
3.9万元 |
详见询价文件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8年4月2日—2017年4月4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 在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采 购 单 位: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070242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小袁
电 话:0792-5311966
电 子 函 件:11790053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