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3]
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奉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奉交登字GC2018035A
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奉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奉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奉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XGZCG-2018-ZC004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980万元,最高限价980万元
1.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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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服务描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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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XGZCG-2018-ZC004 |
奉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
为奉新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 |
28万 人份 |
1年 |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为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7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健康保险;
2.8供应商江西省分公司具有江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得转包或分包。
特别提醒: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
2)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供应商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提供2017年1月至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5)提供2017年1月至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查记录截图。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查记录截图;
8)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9)提供江西省分公司具有江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证明;
10)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11)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12)磋商保证金转帐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
各响应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竞标人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04月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奉新县应星北大道572号,大胃王饭店旁)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放弃磋商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4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
7.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奉新县检察院斜对面)。
8.其他事宜
8.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
8.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采购人名称:奉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详细地址:奉新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7070532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奉新县应星北大道572号,大胃王饭店旁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18770155599 电子邮箱:3037974174@qq.com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