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莲花县城乡贫困对象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2018-04-04]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莲花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委托,依据莲花县政府采购办
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城乡贫困对象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1、招标编号:LHX2018-010
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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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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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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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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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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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城乡贫困对象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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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贫困对象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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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花县城乡贫困对象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当年精准扶贫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共计约 46648 人。
保险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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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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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采取承诺报价,各投标服务商必须承诺筹资标准为150元/人/
年,其他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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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意向的投标服务商可从
2018年4月 4日起至 2018年 4 月 14日登录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服务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站,逾期投标无效(投标服务商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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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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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服务商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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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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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服务商具有良好市场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引发的群
众性事件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负面新闻报道,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
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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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服务商具备功能完备的专项服务网络。在莲花县设立了专门组织架构;建立了
较为健全的风险管控制度,能有效防范和延置各类政策性风险、过度医疗、骗保欺
诈等经营风险和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风险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投标服务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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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服务商必须是市级国有公司,其总公司批准同意经办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并提供相关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并提供总公司相关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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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4 月
23 日 14: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
标服务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
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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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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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服务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逾期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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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
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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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服务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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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莲花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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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莲花县金城大道496号
联系电话:1397993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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