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测速仪、执法记录仪项目(项目编号:NDLC2018-ND-J008)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财(2018)107号计划,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就其测速仪、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DLC2018-ND-J008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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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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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测速仪 |
1 |
台 |
标称工作电压:DC12V; 工作电压范围:DC(10~16)V; 工作温度:-20℃~+70℃; 测速量程:(20~250)km/h; 测速误差:当车速<100Km/h时,误差为-6Km/h~0Km/h; 当车速≥100Km/h时,误差为车速的-6%~0%。 1.1. 高清摄像机 (1) 图像传感器:2/3英寸500万像素SONY CCD; (2) 图片分辨率:2432x2048; (3) 图像压缩方式:JPEG; (4) 高清视频格式:H.264; (5) 快门速度:1/12.5秒 ~ 1/10000秒; (6) 数据接口:RS232串口2个,RS485串口1个,100/1000M以太网接口1个; (7) 镜头接口:C类型; (8) USB接口:支持; (9) 触发方式:内触发,外触发; (10) OSD信息叠加:可定义时间、地点、车道、行驶方向、车速等信息叠加; (11) 视频车辆检测:支持; (12) 平均功耗:<10W; (13) 工作温度:-30°C~+70°C; (14) 相对湿度:≤95%。 1.2. 频闪补光灯 (1) 色温:5500K±200; (2) 回电时间:≤500ms; (3) 同步速度:≤1/2000s; (4) 闪光持续时间:≤1/3000s; (5) 室外防护:密封设计,防雨、防尘。 |
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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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执法记录仪 |
50 |
套 |
1.可外接摄像头;同时本机具备摄像头; 2.外形尺寸:设备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95mm×65mm×35mm; 3.设备重量(背夹、外接设备除外)≤165克;设备主体外表颜色为黑色; 4.无线传输功能:可外接无线传输模块,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以文件或流的形式传输数据(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5.外壳防护等级: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或优于GB 4208-2008中IP67(防尘防水等级)的要求; 6.视音频同步记录功能:回放时,数字音频相对于视频图像不应存在明显的滞后或超前。记录/回放一段视频画面时,其中人物说话的口型和声音应基本一致。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应≤1s(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7.上位机系统管理软件主要功能:通过管理软件可将执法记录仪设置为移动硬盘,可设置拍照分辨率,视频分辨率、单拍/连拍模式、录像文件切割时间(1-255min可设);也可将使用者姓名、警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写入执法记录仪文件中(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8.夜视功能:设备应在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离5米处人物的面部特征,并可看清距离12米处的人体轮廓; 9.自动视音频采集功能:可连接警翼采集工作站,实现自动采集、自动清空功能(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10.视音频预录、延录功能:设备能预录触发前≥30s(秒),延录触发后≥30s(秒)的视音频信息; 11.连接对讲机功能:设备可以连接MOTOROLAMTP850数字对讲机,为此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并且在关机或连接电池盒状态下仍可为此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12.显示屏尺寸:设备具备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5cm; 13.显示屏亮度/对比度:执法记录仪显示屏应能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550cd/㎡;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的比应≥1300:1(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14.视场角检测:设备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80°; 15.视频检测:视频图像为彩色,分辨率为1920×1080(30帧/秒)、1440×1080(30帧/秒)、1280×720(30帧或60帧/秒)、848×480(30帧或60帧/秒)四级可选; 16.全球定位系统功能:可外接GPS定位模块,接收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17.照片像素检测:设备拍照有效像素数:4608×3456、4000×3000、3200×2400、2592×1944、2592×1728、2048×1536,保存为JPEG格式; 18.电池工作/充电时间:采用不可更换电池供电,可以单机连续摄录10h,待机240h;充电时间小于等于4.5h(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19.开机时间:设备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2.6s; 20.连拍功能:设备按下拍照键可连续拍照≥5张照片,连拍速度≥2张/秒(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21.断电自动保存:执法仪在电量耗尽前,可自动保存摄录文件,然后关机; 22.旋转背夹:设备可以通过单一夹具,实现360度水平旋转和180度垂直旋转; 23.音视频输出功能:可通过HDMI接口连接电视机输出回放所摄录的音视频文件; 24.激光定位功能:内置激光光源,可实现定位功能; 25.照明功能:内置LED白光灯,可实现夜间照明;开启LED白光灯,可实现夜间拍摄彩色照片和拍摄彩色视频图像(需在检测报告中体现,否则投标无效); 26.屏幕亮度调节功能:通过相应按键可调节显示屏的显示亮度; |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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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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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五)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4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壹仟陆佰元整(¥1600.00)、品目二(¥1800.00)从响应供应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帐户,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八)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 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地点:2018年04月18日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胜利西路胜利小区对面2幢3楼(宁都县皮防所左侧巷口进)
电话:18296757127
邮箱:NDLC2015@163.com
联系人:肖英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216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河东路21号
联系人及电话:温先生1357673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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