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婺源县中心城区街面景观提升工程-门楣店招二包(茶乡西路)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婺源县城乡管理局的委托,对婺源县中心城区街面景观提升工程-门楣店招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该项目共分为六个包别,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六个包别的采购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别。已中标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其他包别的中标排序。若在特殊情况下产生一个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几个包别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采购人决定该投标人中哪一包别,其它包别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获得中标资格,以此类推。
一、本招标公告为婺源县中心城区街面景观提升工程-门楣店招二包(茶乡西路)采购项目公告。
二、项目编号:DHJS2018-WY016-2
三、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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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面积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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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茶乡西路 |
热镀锌方管、 铝塑板等 |
㎡ |
约1350 |
650 |
87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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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光字 |
3mm亚克力LED灯立体字 |
cm |
约94500 |
3 |
28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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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VC字 |
15mmPVC白字、优质PVC雕刻 |
cm |
约121500 |
1 |
12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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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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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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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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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内容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辅材、税金、售后服务及旧店招拆除、清运等;
2、门楣店招面积按正面投影面积计算,最终决算面积以验收合格后的实际丈量面积为准,参照预算面积超出或不足部分,以中标投标人让利后的中标单价为基准,作相应增加或扣除。
3、发光字及PVC字长度最终决算以验收合格后的实际丈量长度为准,参照预算面积超出或不足部分,以中标投标人让利后的中标单价为基准,作相应增加或扣除。
4、1平方正面面积内应包含70CM发光字,90cmPVC字及安装所需的开关电源、LDE灯、结构胶等辅材。
5、各投标人各项单价报价不得超过以上各项预算单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
1、功能或目标:统筹考虑店招门楣整治,加大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做到整体规划、统一规格、统一改造,突出徽文化元素,着力打造一街一景特色文化景观街;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3、本项目所需主要材料的技术参数规格:热镀锌方管焊架30mm*50mm*4mm,40cm一个档;铝塑板规格为总厚度3mm,铝材厚度18丝;结构胶:须满足GB/T 14683-2003标准要求;发光字:3mm亚克力面板LED灯立体字; PVC字:15mmPVC白字,优质PVC雕刻。
4、项目数量详见清单,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5、服务标准:质保期一年,质量保质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5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处理完毕;
6、验收标准: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具备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投标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注册的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即可。
(3)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发生经营业务活动的投标人仅提供社保证明即可。
(6)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 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20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前(北京时间)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本包别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在2018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保证金汇款凭证的投标人单位,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以银行到帐为准)。
帐 户:婺源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婺源县支行
帐 号:100296114640016666
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一正两副共三份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
九、开标地址在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交)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逾期投标无效。
采购人名称:婺源县城乡管理局 详细地址:婺源县紫阳镇
联系人:詹先生 电 话:15179397986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婺源县紫阳镇聚源小区2栋3单元4楼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5879366761
电子函件: 510489981@qq.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詹先生 电 话:15179397986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电话:0793-526379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