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抚州市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18年路灯日常维修(基础及电缆沟)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XHF-2018-FZ-021-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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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元) |
服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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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路灯日常维修(基础及电缆沟)服务项目(第二次) |
一年 |
80万元 |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本项目以第二章中“维修清单”的单价汇总金额报价 |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核,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有意向的投标人即日起至 2018年5 月 15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开标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
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开标厅。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30 上午0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无效。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肆副及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经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未提供,视同放弃。
6、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开标厅。
7、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南门路8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5007942899
采购单位: 抚州市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94-8283421
采购监督投诉电话:0794-8263960